第1905章 民不与官斗(第3页)
大肆宣扬陛下的英明神武,太子殿下的勤政爱民,并且鼓励百姓勇於检举揭。”
李慎摇头说道。
只要马屁拍的好,好处一样不会少。
“王爷的意思是让民告官?”
听到李慎的话,王玄策眉头紧锁。
“怎麽了?”
李慎反问。
“王爷,臣并不是反对,只不过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
民告官最後吃亏的还是百姓,还会有人因此丢了性命,所以一直以来很少有民告官的事情。
王爷如此鼓励,恐怕不太好。”
虽然王玄策也是官,但他还是站在百姓一边,毕竟纪王府对百姓还是很不错的。
民告官本来就已经是以下犯上。
大唐律法严苛,告状也是有严格要求,必须经过县丶郡丶州丶都督府丶最後才能够来到长安城。
越级上告就算是“越诉”
,属於犯罪行为,按规定笞刑四十。
所以一般情况下民告官都是先打四十笞刑。
王玄策熟读律法当然知道这一点,对纪王说的鼓励百姓高官持有保留意见。
他觉得这样会害了百姓。
而李慎有不同想法,如果官府犯了错,百姓选择忍气吞声,那以後官府定然变本加厉。
长此以往下去,整个地方的百姓都要受苦。
“玄策,你这个想法不对,我大唐吏治清明,怎能被几只臭虫所污染。
本王明白你的意思,可这种事总不能一直指望朝廷自行现吧?”
李慎有些生气,他感觉王玄策的这个想法有问题。
“王爷,若是普通小吏,告官倒是无可厚非,可有时百姓也是无能为力。
臣做过几年县令,深知官场的水有多深。
不要说是小吏,就是地方的豪强百姓也不一定告的赢。
他们跟官府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很多时候百姓告状,官府都会以各种理由不受理。
甚至还会倒打一耙,说百姓故意诬陷,想要讹诈钱财。
这种事情臣在官场这麽多年,已经司空见惯,只有朝廷出手才能够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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